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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我精装日记本里挑选了一张很漂亮很有诗意的有插画的信纸,怀着庄重严肃的心情将它陈铺在茶几上,然后洗干净双手,备好钢笔墨水,以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虔诚的心态,开始我少年时代第一次地对伊甸园里诱人苹果的种种垂涎与向往。 我妈当时就来来回回在屋子里做家务,我表面上装得沉稳在认真做作业,其实作业下面就是那张让大人们万分忌讳的充满“罪恶”的“不良内容”。
“情书”对于现在手机泛滥的年代来说可能就是觉得很幼稚的一件事,可是在那个时代可是一件很有仪式感的玩意。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的澎湃与豪迈更有过之,我觉得我做了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天大事,我同学肯定都会对我刮目相看,或许若干年后,许多后人会以此引为谈资,笑品我的风流与不拘,对我这般感到折服与推崇。 那一晚上我失眠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因为我要处理的事情还很多,事情远没有我想象的那般轻松,我该怎样不知不觉的将这封情书塞给她?既能让她很快发现,而又不能让别人看出端倪?她看过信之后我该怎么做?我信里所触及的内容与尺度,她会不会感到不适应?会不会报告老师,说我色胆包天?
可能你的作文很差,但是一旦要写情书了,即使是学渣也会秒变情书王子,作为学霸霸徐志摩曾经写下的情书:“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你穿上一件蓝布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异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着不可名状的欢喜。朴素是真的高贵。你穿戴齐整的时候当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认得的,素服时的眉,有我独到的领略。
你写过情书或者收到过情书吗?想起来会不会有一种内心的喜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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